車禍是大家生活中常見的問題,依行政院交通部統計,113年1月-10月交通事故總件數為321,371件,而一般民眾在發生車禍時,通常內心一團混亂,不知道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,也對於該準備什麼、求償程序一頭霧水,讓律師教你遇到車禍該如何求償,以及求償過程需要哪些文件吧!
車禍發生的當下要做甚麼事情呢?
一、千萬不要直接離開車禍現場(就算對方同意你離開),否則容易有肇事逃逸風險。
二、第一時間報警,請警方到場做紀錄。
三、如果有受傷,當天就去看診,並請醫院開立受傷的診斷證明書。
四、然後要記住一個時間,刑事過失傷害「六個月」內要提出告訴,民事求償則是「兩年內」要提出求償,刑事提出過失傷害罪省錢、簡單的方式就是向警方表示要提出告訴即可唷,民事求償的部分就比較複雜,讓律師替你分析需要哪些資料唷。
訴訟過程需要許多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,車禍需要的文件有:
-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:
由警察局警員開立,記得於事故發生後確認有無收取初判表。
- 診斷證明書:
車禍若造成受傷,前往醫院診療時,務必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,且律師建議盡量於事故發生後越早到院就診開立越好,否則隨著時間越久,訴訟上越難證明車禍與受傷間之因果關係。
- 醫療單據:
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金額日後可以求償,包含醫藥費、手術費等,因此應提出醫療單據,記得留存正本(保險公司審核需要),若不慎遺失,請盡速向原醫院等醫療機構申請補發「醫療費用繳費證明」。
- 聘請看護之單據:
若診斷證明書上記載「宜專人照護O月」,或個案認定上需要看護協助基本生活,記得申請、保留聘請看護的收據,或簽立的勞動契約等。
- 車輛維修估價單或維修單據:
車禍通常伴隨著車輛損害,車輛送修時,務必請維修車廠分別載明「人力工資」以及「零件金額」兩部分,因為零件部分需要計算折舊,且折舊的計算方式在實務判決上有多種不同算式,可以向專業的律師諮詢,討論較為合適之計算方法,以免求償權利受損。
- 薪資證明以及請假未受領薪資之證明:
車禍也可能因受傷而需休養,導致無法工作而無收入,此時為了求償實際薪資損失部分,需請任職之公司開立薪資證明(例如:個人年度扣繳憑單、薪資單、薪資明細表、薪資轉帳證明等),以及休養期間請假未受領薪水之證明。另若為學生或失業狀態,則可參照勞保最低投保工資或勞基法規定之基本工資為請求標準。
取得上述文件後,即可向律師諮詢面談,討論有無委任律師的需要,協助與對方和解、調解,或進一步研究訴訟策略,避免自己因為交通事故身體受有傷害,又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,而求償的範圍與項目、請求的金額依據,請參閱「馬路如虎口,遇到車禍怎麼辦?教你車禍處理守則!(下)」!